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烟台芝罘莱山化解131个小区的不动产登记问题

2021-01-26 14:00:24

来源:水母网   记者 王蔚 闫奇琪



水母网1月26日讯(记者 王蔚 闫奇琪)近日,烟台不动产登记历史遗留专班,经过一年来的努力不懈,取得了显著的成效。烟台芝罘区、莱山区积极主动解决超131个小区的不动产历史遗留问题。

据悉,芝罘区有65个小区已经完成了不动产初始登记问题。新世界花园小区、阳光上城、上尧花园、富顺苑3期4期、海峰小区、大成门(二期)、星尚花园小区、中拓假日广场小区等都得到了妥善解决。

莱山区66个“办证难”小区问题已化解。宏福园小区、电力小区、凤凰新城、汤墅王朝、鑫都海景花园11-13号楼、初家七街13-18号楼、柳林路12、13号、宝龙城市广场(迎春大街198号1-7号楼)、东区ABCD办公楼(港城东大街588号3-6号楼)、胶东文化广场产业一期(长宁路368号1-5号楼)、中铁逸都(山海路111号1-22号楼)、同德花园(龙珠路10号1-18号楼)、华润中心(清泉路77号1-4号楼)、凤凰山庄(凤凰西路358号1-11号楼)、埠岚新街(9、21、33、51号楼)、飞龙苑(1、2号楼)、观海花园(6、16-17、19号楼)、海天名人广场(3-4号楼)、河北供销社(2号楼)、飞龙河东小区(9号楼)、宏川路(54、56、58号,附54、附56、附58号)、黄海城市花园(岚园4、7、10号楼,玉兰园2、4号楼)、晖光路住宅楼(35-36、39-44、48-50号)等小区目前均可正常办理不动产登记相关业务。

根据烟台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关于印发《新建商品房“交房即办证”工作方案》的通知,2021年烟台开始全面试点后,开发商开发建设的房屋交付给业主的同时,就应具备办理不动产登记条件。目前在我市的海阳、莱州等市以及牟平区均已经在部分项目开始试点。

与此同时,为进一步推进“互联网+”不动产登记,优化营商环境,推进不动产电子证照应用,烟台市自2020年11月19 日起,全市范围内申请办理商品房预告登记的,若无要求不再发放纸质《不动产预告登记证明》,申请人可以通过“爱山东”app中“我的证件”或“烟台一手通APP”中“不动产登记证明”查看并使用不动产电子登记证明的亮证服务。

不动产电子登记证明与纸质《不动产登记证明》有同等法律效力。申请人如果需要纸质《不动产登记证明》,可以本人持身份证到不动产登记大厅自助服务机打印纸质证书。纸质证书只允许打印一次。已取得不动产电子证照,同时又打印了纸质证书的,再次办理不动产登记业务时,需同时提交此纸质证书。纸质证书丢失的,需公告15个工作日后方可继续办理业务。如果只选择电子证书,不存在证书丢失问题,办理各类不动产登记业务无需提供纸质证书。

根据营商环境的要求,能通过共享获得的资料,不再要求当事人提供,因此办理预告抵押登记业务时,不再收取不动产登记证明材料。

小提示:

莱山不动产登记中心提醒各位业主,办理转移登记(个人不动产权证)时需按照相关规定缴纳住宅专项维修基金及相关税费后方可办理,具体需准备材料清单如下:

1.不动产登记申请书;

2.开发企业授权委托书(若企业信息发生过变更还需要提供企业变更证明);

3.预告登记证明(未办理预告登记的不用提供);

4.不动产购房发票;

5.税费缴纳凭证;

6.申请人身份证明(如受托办理,还需要提供受托人身份证明);

7.商品房买卖合同;

8.房屋的测绘报告;

9.开发企业办理大证

收费标准:住宅80元/套,非住宅550元/件。

张经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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