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宋祖德:过过嘴瘾
(2006-11-16 09:27:43) 来源:《法律与生活》杂志

  从批评邓建国、冯小刚有“恶劣的炒作行为”到曝光王菲女儿有兔唇,从曝李湘李厚霖假结婚到公布刘德华儿子,宋祖德的猛料越来越惊世骇俗。

  无论宋祖德骂了谁、被骂的人从来没有跳出来回应过,受到攻击的明星们是没有底气证明自己的清白,还是懒得费口舌?

  宋祖德的嘴瘾娱乐大众,糟蹋明星?被糟蹋者是否该让法律给这张嘴贴张封条?

  宋祖德:站在娱乐明星对立面

  “远华案红色保时捷”使宋祖德由一名默默无闻的商人一时间变成了众人瞩目的焦点;以一两天一次的频率在博客中爆料名人的私人生活内容,他成为知名度极高的争议性人物。

  人物档案:

  宋祖德,1968年8月24日出生于江苏省靖江市。自称美国科技大学企业管理博士、中国海洋大学宏观经济学博士,现为中国作家协会会员,出版个人诗集6本。1996年白手起家,创办了广东万里健医疗器械有限公司、广州市品德电子产品有限公司。后来,业务逐渐拓展到了影视业,创办了北京阿德影视文化传播有限公司等。

  但是,他为人们所熟悉的,却是喜欢搬弄娱乐圈的是非。从《徐静蕾嫁给祖德不吃亏》,到《王菲和李亚鹏的女儿是兔唇》,再到《张国荣并没有死正在五台山修炼》,只要宋祖德一开口,就有明星不得安宁。

  今年已经38岁的宋祖德,在其搜狐博客左边“年龄”一栏赫然写着:心理年龄18。

  从2006年2月23日开博200多天以来,宋的搜狐博客点击量以日平均约65000次的速度增加着。在宋祖德搜狐博客点击总数1360多万、总排行前三名的背后,是宋一次又一次的作秀炒作吗?这些以明星为“靶子”的曝料是否空穴来风?为什么至今都没有听说有艺人状告宋祖德?带着这些疑问,2006年9月25日下午,本刊记者电话采访了宋祖德本人。

  “我是一条娱乐圈的鲶鱼,娱乐圈需要我来净化。”宋祖德多次在媒体面前如是说。当然,这次采访也不例外。

  “俯首甘为百姓狗”

  宋祖德喜欢称自己为文学爱好者、中国作家协会会员、诗人和作家。他觉得一部好的电影就是一首好的诗,出于对诗的热爱,后来就慢慢开始喜欢上了电影。在做电子产品、医疗保健品掘到“第一桶金”后,2003年3月,这位“诗人”开始进军影视业。

  闻一多先生曾说过:“诗人主要的天赋是爱,爱他的祖国,爱他的人民!”而宋祖德的“爱”的表达方式似乎有点特别。

  据了解,宋祖德不仅通过网络(本人的博客),而且还出了《娱乐大揭秘》等书籍对娱乐圈进行“揭黑”。他认为,娱乐圈的“生态环境太恶劣”了,需要他这样的鲶鱼来净化娱乐圈的空气,把事实的真相说给老百姓听。老百姓需要娱乐,但不应该被愚弄。“我的博客,除了有娱乐价值以外,更多地使老百姓了解到了事实的真相。”他说。

  “娱乐圈对青少年成长的影响力很大。我们的青少年现在上网、看电视、看报纸都喜欢关注娱乐新闻,而现在的娱乐新闻确实越来越假了,这些假的娱乐新闻对青少年的负面影响特别大。作为全国青联委员、广东省直青年联合会副主席,我觉得如果青少年看这些假的娱乐新闻,盲目地模仿和学习一些明星的不良习惯,那可能会使青少年的总体素质下降乃至堕落。于是,我希望通过这种方式让青少年了解娱乐圈的真实情况,把真相告诉给我们的青少年。”一提起“揭黑”的原因,宋祖德在电话中像机关枪一样“突、突、突”说个不停。他表示,他这样做没有别的目的和原因,纯粹是一种“社会责任感”。

  按照宋的这种说法,是网友选择了宋祖德,选择了看宋祖德的博客;而宋则选择了一份沉甸甸的社会责任。“横眉冷对伪明星,俯首甘为百姓狗。”——宋在博客中这样形容自己。

  不过,大部分网友并不买他的账。比如,宋曝料称“王菲和李亚鹏的女儿是兔唇”这一事件,有网友发文说,“其实,很多人在很早都知道了(这个消息),大家都在瞒着,不想让这孩子在成长过程中留下任何阴影,可是,这个丧心病狂的宋缺德,还拿这样一个可怜的孩子当笑话,缺德啊!”

  在宋的博客评论中不乏这样的“骂声”,当然,也有些许“德米”的存在。一位网名为maidm的网友留言道:“半年前,我是极端鄙视宋祖德的,偶然看到他的博客慢慢对他本人知道得多了些。其实,宋也不容易,他揭露的真相我都关注过,也有百分之六七十吧,是有根据的,能感觉他对演艺圈了解比较透彻,好多观点都在点子上。也能感觉到他在这上面花了好多精力,就当娱乐吧。多他这样一个人也好,多一个角度看世界嘛,而且他的文笔有些亮点,现在看他顺眼多了。”

  对于网友们的出言不逊,宋祖德向记者表示:“没有关系,那些网民可能因为压力大,需要找一个发泄的平台,而网络正好提供了这样一个空间来发泄。时间可以证明一切,我相信那些暂时误解我、辱骂我的网友,再过一段时间看到宋祖德有更多的作品、之前所曝的一些料被时间一一证明的时候,会逐渐地由反对我到支持我的。现在也有很多原来是‘玉米’的变成了‘德米’,原来是其他一些人的‘粉丝’,像林志玲的‘粉丝’啊,后来逐渐都转化为我的‘粉丝’了,我觉得需要给他们时间。”

  “还没名人起诉我”

  “目前,还没任何名人起诉过我,我倒是起诉过不少的名人。”说这番话时,难以体味出电话那一端的宋祖德的心情。是洋洋得意的自豪?是对手难觅的孤独?抑或是对明星们的轻蔑?

  宋有一位专门的法律顾问指导着公司的正常运作。很多起侵权、合同官司都是这位法律顾问的杰作,比如去年状告香港金像奖主席文隽、今年起诉广州巨星影业公司老板邓建国,还有当初起诉歌手阿杜……当记者提出要采访这位神秘法律顾问时,宋表示该法律顾问为人低调,不愿接受媒体的采访。

  至于从未接到法院传票的原因,宋觉得很简单,“就是因为我写的都是事实。如果那些名人起诉了我,经过调查取证,证实我写的都是事实的话,他起诉我对我的名誉造成损害,我可能会反过来起诉他,他可能会败得很惨,得不偿失。并不是明星懒得理我,也并不是他们比我的名气大,其实我比很多明星的名气都大。”

  “对于博客中所说的每一个人、每一件事,我绝对都有证据。”宋表示,这些第一手资料的取得主要来自以下三个渠道:

  第一,他自己就是影视圈演员、导演、出品人、投资老板,跟他合作过的演员明星至少有几十个甚至几百个,所以他有机会近距离地了解关于他们的真实情况。另外,他和其他一些影视公司老板横向纵向的交往比较密切,平时在一起时会交流曾合作过的一些演员的情况,会透露很多消息给他。“在这个圈子里面,我是有发言权的。”他说。

  第二,通过他自己的一个社会调查公司取证。据说,当初他曝料称“李湘、李厚霖没有结婚”的消息,就是由自己的社会调查公司很正式地依次到天津市、北京市、长沙市民政局调查过,那里根本就没有他们婚姻登记的记录。

  第三,有时会花钱请其他社会调查公司协助调查某一事件。比如,当初写刘亦菲的事情时,宋就委托了武汉的一家社会调查公司,到刘以前就读的小学,包括刘的邻居和亲生父亲那里调查取证。由此,他才得出了“刘亦菲是变性人”的结论。

  “那‘张国荣并没死,他正在五台山修炼’这一消息是通过什么途径得到的呢?”记者忍不住问道,毕竟这一消息在大多数人看来是如此的荒诞。宋很郑重地向记者表示:“是我亲眼所见,我相信我的眼睛,我相信这是事实。”

  宋就是这样一个人,执着,倔强。树敌无数,难免会“惹祸上身”。

  今年的4月9号,在北京的大学生电影节上,七八个人突然冲到贵宾席上袭击了宋祖德。“他们用手机砸到我的头上,头都肿了。”后来,宋调查得知是一位女明星以每个打手3万元的价钱,雇了一伙“流氓”让“教训他一下”。

  也许他们认为采取这种暴力的方式能够起到教训宋的作用,其实他们错了。宋表示,他经商多年,形形色色的人和事都见多了,他会更坚强、更勇敢,“她越是这样,我越是要调查到底!”当然,宋也会加强保安的力量自我保护。“为了真理而奋斗,即使下一秒钟我死了,我也不后悔,毕竟我曾经努力过,我不愿意也决不可能向他们妥协。”

  “好汉”也提当年勇

  据宋介绍,他的性格,从小到大一直都是这样的勇敢。而这种性格的形成,是由于“幼小的时候,家庭的贫困,经常受人欺负而形成的一种好胜的个性”。

  宋祖德是在江苏农村长大的。小时候,虽然个子小,长得很瘦弱,但很勇敢。“我爸妈由于身体不好,又在家务农,经常因为很小的问题被邻居欺负,尤其我妈妈为人忠厚老实,被人骂了不敢还嘴,被人打了不敢还手,遇事就哭。可一到我放假回家的时候,邻居个个都很怕我,他们知道我很勇敢。”

  “在我读大学的时候,就曾为了学生的利益,和校长理论,后来被学校附近派出所拘留过几个小时。当时,我们学校学生会有一台电视机在星期天给学生放映,后来电视机坏了,学校也不去修理。我去找学生会主席,他说是校方不管。我就去找校长,校长很恼火,说你又不是学生会主席,你凭什么到我办公室闹,这么小的事情你值得找到我校长头上来吗?我说一个校长如果不关心学生的生活,如果这些‘小事情’都不能处理好,那他是个称职的校长吗?可能由于我态度比较强硬吧,校长就打电话给学校附近派出所把我抓了起来。”回忆起这段经历,本来语速就快的宋祖德说得更快了,语调中带着一点悲壮。

  如果说从江苏农村考上某全国重点大学使宋祖德命运发生了转折,那么,“远华案红色保时捷”则使宋祖德由一名默默无闻的商人一时间变成了众人瞩目的焦点。

  “2002年9月28日,我在厦门以108万的价格(所有费用合计)拍下了一辆红色保时捷跑车,买完以后很多记者要采访我,我觉得莫名其妙。因为我觉得我自己是一个低调的商人,没有必要去接受采访,最初我连姓名都不愿意告诉他们,所以最初一位记者在文章中称我为‘广州的某大老板’。我一开始根本不知道这部车的背景,后来我买完以后别人跟我说我才知道。买完这部车以后,到现在为止我总共就开了5分钟(试车),以后我再没有碰过它。”

  2004年年底,这部惹眼的红色保时捷被宋拍卖给上海一位姓刘的诗人,后来又被卖给厦门一个名老板。因为他最近拍的《我不是女生》里面需要这部车的镜头,于是,2006年的五六月份,宋又以80万元的价格低调地把它买了回来。拍完电影以后,宋还是把它停在了停车场。“有些媒体想象力特别丰富,一定要把这部车和杨钰莹联系在一起,我也没办法。”宋的语气中透出一股无奈。

  首届博客大会缺席

  2006年9月24日,首届搜狐博客大会在北京游乐园举行,各博客圈牛人、名博、娱乐界明星大腕和众多搜狐草根博客从线上走到线下,好不热闹。但位居搜狐博客排行榜前三名的宋祖德却没有来凑这个热闹。

  对此宋解释道:“我之所以没参加博客大会,主要有两个原因,第一,我没有时间;第二,我对于博客的黑箱操作,搞假点击率非常反感,我即使去了也只会批评他们,他们会受不了的。”

  宋同时告诉记者,之前网上有人发文说“宋祖德将带100名保镖参加搜狐博客大会”,这是子虚乌有的事。“确实曾有人和我联系过,问我是否参加,我当时没有完全拒绝,那人问我会不会带很多保镖,我回答说可能会带一些保镖去。”

  “我平时参加社会活动时身边也就带着一两名助手而已,我问心无愧,干嘛要那么夸张带那么多保镖呢?生活中的我是和蔼可亲的,大家见过我的都很喜欢我。”

  2006年9月26日下午,记者联系了搜狐公司。该公司公关部的何小姐介绍说,公司邀请参加搜狐博客大会的对象包括两类人,第一类是排名前1000名的博友(都受到了邀请),第二类就是以报名的方式参加该活动的网友。所以宋祖德作为博客总点击量排行榜前三名肯定在受邀之内。据相关负责人透露,宋获得邀请当即就很肯定地表示——“没有时间,来不了。”包括在大会前一天,搜狐公司打电话给他做最后确认时,宋也是这样回答的。至于假点击率等事件,“我们没有必要这样做。”另外,“宋祖德将带100名保镖参加搜狐博客大会”的炒作和搜狐公司没有任何关系。

  记者注意到,9月26日还在搜狐博客上位居总排行榜前三名的宋祖德博客,在28日、29日的博客总排行榜上已经不见了踪影。奇怪的是,根据9月29日博客上所显示的点击量计算,宋应当排在第二名。为此,记者当天上午9点多拨打了搜狐公司的博客技术部电话,一位姓曾的先生说自己不清楚此事,让记者过10分钟后再打来听答复,可那一整天他的座机再无人接听。29日下午,搜狐客服中心的8119号工作人员给记者答复为,搜狐博客总排行榜不是单纯根据点击量来评定的,而是根据各部门综合因素确定的,“综合因素”具体指的是什么,该小姐未给出明确的答案。因此,到底是单纯的技术出现了问题?还是搜狐博客对宋祖德进行了封杀?或是其他别的什么原因?这还是个迷。

  明星回应:不理他

  “宋祖德的嘴一张,娱乐圈就会有名人遭殃。”娱乐圈内诸多被老宋的嘴“光顾”过的明星们,他们为何不站出来同他“拼杀”?为何不用法律的武器捍卫自己的权益?是娱乐圈的潜规则作祟,还是名人们无暇?明星们的说法各不相同,他们的回应同宋祖德博客的火爆相比,简直是冰与火的落差。

  “菲女”事件

  2006年8月14日上午9点24分,宋祖德在其博客上发表了一篇题目为《王菲女儿的兔唇让祖德蒙受冤枉》的文章,提及李亚鹏和王菲的女儿事件,并宣称自己是最先将事实公布出来的,以下为博文节选:

  在王菲女儿是先天性兔唇这件事上,祖德很不幸蒙冤受屈。早在7月28日,祖德就在博客上发表了一篇《王菲女儿原来是兔唇》的文章,最早揭密这一事实,并告诉大家王菲抱着幼女前往美国,并不是为了什么度假、什么想过一段清静的日子,而是掩人耳目,躲到国外为女儿的兔唇整形。很多网友不相信祖德的话,总以为祖德胡编乱造。

  比如说这一次有关王菲女儿兔唇事件,祖德在博客中写道:“王菲携女儿去美国干什么?李亚鹏却撒了个弥天大谎。祖德的私家侦探这几天一调查,结果很快水落石出——王菲携女赴美,并不是为了什么静养,而是给女儿做整形手术!因为那可怜的孩子,生了一副兔唇!”

  新浪网在事实还未明朗的情况下,他们前两天劝说祖德从博客上撤掉《王菲女儿原来是兔唇》这篇文章。

  文章刚刚撤掉,第二天,李亚鹏就通过博客承认小孩天生兔唇,王菲是带着小孩到美国求医去了。无形中帮祖德洗刷了一把。想想也真滑稽,祖德早在7月份就告诉大家王菲女儿兔唇一事,大家却偏偏不信,各路人马为此在媒体上吵闹了一个多礼拜,直到李亚鹏自己承认了,有关争论才偃旗息鼓。

  2006年5月26日,伴随着李亚鹏和王菲的女儿出生,这天娱乐圈的头版头条都被这一消息占满了。

  2006年8月8日,香港某杂志刊登消息称,王菲近期赴美国可能是为天生“兔唇”的女儿整容。随后,国内某些媒体也跟进对此事进行了报道。而这一天恰恰是王菲的生日,她的经纪人陈家瑛表示,“想不到今天王菲生日媒体送这么一份大礼给她。”

  2006年8月12日上午10点,在李亚鹏的博客上一篇题为《感谢》的文章,首次承认他们女儿患病的事实。在文章中,他感谢了很多善良帮他们保守秘密的人,他将女儿取名为“嫣”,许是“嫣然一笑”之意,父母之心,昭然如此。据李亚鹏的经纪人马葭证实,这篇题为《感谢》的文章是王菲亲自敲击到电脑上的。

  在博客中,李亚鹏写道——

  到今天,我的态度是既不会听取律师的建议要去讨个公道,也不会妥协去求媒体放过我们……娱乐圈也好娱乐媒体也好,对一切事物的解读都是构建在名与利的基础上的,你又能去要求它什么呢?这次的事情像是一面镜子,让我们看到了一组众生相。除了少数曝料的“友人”,把孩子病情公示且引以为荣的大嘴人士,用孩子病情做头条新闻的媒体之外,在这段时间的实际接触中,更多的知情者(算不上是我们的朋友,甚至是素不相识的人)表现出令人尊敬的教养和善良。善良也许不存在于少数有话语权的报端与网络,却依然存在于芸芸众生中。我感激而欣慰。

  南美有一个传说,唇裂婴儿是降临到这个世界的神。国内如同嫣儿之“神”者每年数十万之众……我们已在联络美国的医院及国内医疗机构,准备和几个朋友一起捐助一个慈善基金,来帮助这些神灵。希望善良的人们多予支持,希望善在你我之间流动,希望善让这世界更可爱。

  与此同时,“菲女”事件也在媒体上引起了轩然大波,人们开始了反思,尽管王菲之女贵为“天后之女”,但一个尚在襁褓中的婴儿并不负有任何娱乐大众的责任,她有没有兔唇,都没有向世人昭告的义务,她继承的只是歌后的血脉,而不是在镜头下生活的“王位”。

  中国青年政治学院新闻系教授展江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即使在西方,八卦报道是否要扩展到公众人物家庭成员上也存在争议。他认为,不管传闻是否属实,这样的报道都“只能刺激公众欲望,带来瞬时快感,而不关乎公众利益,只能是赤裸裸的商业行为”。

  2006年9月26日,本刊记者联系上李亚鹏的经纪人马葭,当记者问及对于宋祖德的曝料,为什么没有用法律武器去维权时,马葭的话令记者颇感意外:“应该是告人吧,我就没把他当人。咱们能不说这个事情吗?我对这个人一点兴趣都没有,我们也不想对这个事情有什么反应,我们什么反应都没有。我们对叫宋祖德的这个人视而不见!”

  “涉及到艺人私生活的事情我一律不回答。”她也表明,作为一个职业经纪人,无论从法律层面还是道德准则上讲,她都没有权利去过问自己艺人的私人生活甚至家庭生活。无论他是知名艺人如李亚鹏、王菲,还是“春天传媒”旗下别的艺人,都不应该。这是她作为职业经纪人一个最基本的职业道德。

  李宇春读研之遭遇

  2006年8月4日,宋祖德的博客内又有一则题目为《李宇春名落孙山内幕揭密》的文章,文章诉说了李宇春考研内幕。

  川音一开始为什么一心想要招徕李宇春读研究生?为此不惜明示暗示李宇春,为她开小灶、漏考题,一心要把这个腹中原来草莽的不入流货色扶植成研究生。原因很简单,川音作为一所影响不大的内陆学校,歪打正着,好不容易出了个“名人”李宇春,一开始全校上下,欣喜若狂,好像因为有了李宇春,川音的档次就整个儿提高了似的。为此,他们特别希望留住李宇春,简单地说,就是希望沾点李宇春的“名人”光。可是,随着时间的推移,川音的老师渐渐发现,沾李宇春的“名人”光,并不光彩。李宇春成名后,丑闻不断,欺骗歌迷、一心敛财,充当天娱的爪牙招摇撞骗,无所不为,写点小球评还被曝抄袭,等等等等,一桩桩,一件件,都是让她的老师、让她的亲友蒙羞的事。川音学校虽小,但人家也不是二百五,时间一长,当然也会看出李宇春的真面目,想留住她的热情也就一天天变淡了。据祖德了解,有部分老师对学校想招李宇春读研究生一事反应非常激烈,他们上书校长,表示如果学校坚持这一媚俗之举,他们就集体辞职。要李宇春,还是要一大批优秀的、有责任感的教师,这对于川音管理层来说,是一个不能不好好掂量一下的问题。

  真是一波未平一波又起。自从2005年因为夺得超级女声冠军而一夜走红,李宇春在今年可谓是坎坷不断,丑闻不断。先是被同学指责抽烟喝酒、六门功课补考、英语三级都没过却考上川音的研究生,怒斥学校做法不公平,用李宇春的名气来达到宣传学校的目的做交易。接着曝出签约全国16家晚报都市报写世界杯球评专栏,被球迷耻笑没几天,结果又被揭发抄袭。这波未平,李宇春自己又亲口承认球评文章不是自己写的……而在生活方面,先是传出她与周杰伦的绯闻,后又传出她与东方卫视“加油!好男儿”杭州赛区冠军吴建飞擦出火花……与此相反的是,频频在媒体占据头条的李宇春,如今快一年过去却没有出一张专辑(唱歌可是她发家吃饭的本行啊),倒是顶着“人气王”的头衔到处走秀,有时一天要跑两三个城市。而一个不争的事实是,从李宇春今年在成都的两场演唱会看,效果越来越差,往日里台下那片金灿灿的“玉米地”,如今是一场比一场小。如今,超女新的偶像已诞生,李宇春也许已在考虑何去何从这个问题了。

  在学校教务处外面通告栏上的大四补考的通知里,确实有李宇春的大名,而且有六门要补考,只是李宇春的补考科目后都加上了“缓”字。此外,李宇春英语三级未过却要考研究生,被同学指责为“不公平”。因为今年四川音乐学院声乐系本科毕业生大概有100名,而最终考上本系研究生的同学只有4名。所以这让很多大四毕业生非常不满:“李宇春通俗都唱得这么差,她怎么还能考到对美声和民俗唱法要求很高的声乐系……”

  李宇春的经纪人满春在接受本刊记者采访时,也表示,“她专业课考得挺好的,可能是文化课有点问题吧。因为已经都开学了,春春没有去上学,但是没有院方的确定消息。”

  当记者问及宋祖德博客上披露的事情时,满春口气肯定地说:“怎么可能?”予以否认。

  “他就是一个疯子,有什么可以理的呢?他说的话,我从来都不搭理,我以前带刘亦菲的时候,他还说什么刘亦菲是变性人。完全就是一个心理有问题的人。因此,我们很早就藐视这个人了。”

  当记者问及为何不通过法律途径维权的时候,“我们觉得没有必要帮着炒作他”,满春这样回答记者。

  李湘老公“偷腥”事件

  2006年8月10日,宋祖德在其博客内发表了一篇题为《离了婚的李湘还被李厚霖强奸着》的文章,宣称,他们二人早已离婚。文章内容摘录如下:

  昨日,众多媒体报道了李湘老公李厚霖偷腥一事。媒体披露,李湘不在北京的日子里,不甘寂寞的“花心萝卜”李厚霖与一名性感妖娆的女演员打得火热,不但有人看到李厚霖携该名女演员经常出入东单附近某歌厅,还看到该演员上了李厚霖的车,一起回家过夜。

  自从发现李厚霖原来不过是个普通打工仔之后,心高气傲的李湘便开始和李厚霖分居,对李厚霖实行性惩罚。所谓李厚霖偷腥被曝,其实根本不是什么新闻,这个叫什么米艾的小演员根本不是李厚霖第一个染指的“外遇”,早在离婚之前,他背着李湘,在外面乱搞的女人多了,这些事,李湘其实知道得一清二楚,这也在一定程度上加速了他们离婚的进程。现在二李已经正式分手,李厚霖爱干什么事,李湘更管不着了。但他们分手时,有过一纸协议,为了各自的面子问题,对外界暂时保密,等时机成熟时再公布。

  一个卖钻石的大商人,娶了一个文艺界的大明星。这样的婚姻组合,似乎不可避免从一开始就要遭受公众审视的目光。自他们两人的恋情曝光之后,先是有另两位女星站出来,或哀戚、或悲切,讲述着“她和他不得不说的情感往事”,上演了一场“群女争夫”的人间大戏。

  自李湘与李厚霖共同携手走入婚姻殿堂开始,关于这对夫妻的负面消息就层出不穷。

  这场一直裸露在公众目光里的婚姻始终无法上演“他们从此过上幸福生活”般的童话结局。每隔一段时间,就会有这样那样的“新料”出来,大概检索一下,不外乎“亮红灯”、“阴谋论”、“新娘受骗上当”、“新郎上演婚后暴力”等等,关于他们感情生活的各种猜测与报道一直不断。

  2006年8月8日,号称“明星杀手”的记者邹当荣在自己的博客上发表了《李湘老公“偷情”被跟踪》一文,文章称“李厚霖与米艾经常瞒着李湘密切来往。近日更是被记者偷拍,导致婚外情曝光”。此文和照片随即被多家网络媒体转载。

  随后,8月9日下午4时许,李湘和李厚霖发表了声明,表示传闻内容纯属捏造,要追究造谣者的法律责任。“此类报道中所描述的情况纯属捏造,并且报道中杜撰的内容,已严重到中伤我们人格、危及我们声誉的程度。首先,我们夫妻二人的感情很好,没有任何问题。其次,我们之间有第三者之类的造谣致使我们遭人误会,无中生有的捏造也严重损害了我们的名誉。最后,我们郑重声明,如果还有类似的恶意中伤的言论出现,我们将追究其法律责任!”

  李湘老公李厚霖终以侵犯名誉权为由,将文章作者邹当荣告上法庭。记者从北京市宣武法院得到证实,此案已于2006年9月5日被正式受理。

  李厚霖在起诉书中说:“我与(某女演员)是普通朋友关系,邹当荣在文章中肆意捏造、大肆宣传称有暧昧关系,且将朋友的普通聚会称作幽会,多次使用偷情一词,这与事实完全不符。”他认为,邹当荣的行为,严重地侵害其名誉权,并对其家庭生活及工作都产生了极其严重的负面影响。因此,为了维护合法权益,请求法院判令邹当荣停止侵害,在全国性公共媒体上赔礼道歉,消除不良影响,承担本案诉讼费。

  2006年9月28日上午10时许,该案在北京市宣武法院12号法庭有了最终的结果。

  邹当荣对着几家赶来旁听庭审的媒体镜头侃侃而谈,而此时李厚霖的两名代理律师一言不发进入法庭,默默地走向原告席,对于记者探访,其中一位姓张的男律师只吐出了几个字:“清者自清,我相信法律会给我的当事人还一个公道与清白。”

  经过法院庭外调解,邹当荣承认在自己博客上发表的《李湘老公“偷情”被跟踪》一文是一则假新闻,其行为对李厚霖的名誉权造成了侵害。邹当荣接受李厚霖提出的公开道歉的诉讼请求,并在法庭上当庭宣读了致歉信。此外,双方约定在10月28日之前,邹当荣必须在全国十家主流媒体公开致歉。

  这场想象中应该“硝烟四起”的“名誉权之战”居然在一个多小时后就宣告结束。结束的方式如此平淡无奇、如此充满和谐气氛。

  得知结果后,李厚霖的代理律师表示:“我们打这场官司不是为钱,纯属还我的委托人李厚霖一个清白,也是给邹当荣一次教训。”而邹当荣对于这样的结果,既有些意外,也很有“如释重负”的感觉。审理还没有结束,他的电话就响了起来,是那些关心此案的记者打来的,而他打给朋友的电话,语气很是开心:“就花了80元……嗯,是啊,现场来了不少记者(大概五六家)。”

  既然告了邹当荣,为什么不告宋祖德呢?当本刊记者电话联系李湘时,电话打通后,被挂断了几次。第五次电话接通时,李湘连珠炮似的语速没有留给记者插话的机会,一口气说完“我现在没有时间接受你的采访”之后,就匆匆挂断了电话。随后几天,本刊记者给其挂去电话,都被其挂断。

  而李湘丈夫李厚霖事后对媒体表示,对这个结果比较满意,只要按法庭调解的内容在各大媒体上刊登道歉启示,他们就将不再追究。

  宋祖德博客曝料回放

  曝料名人:那英

  曝料时间:2006年09月25日

  曝料:媒体纷纷报道她和所谓的资本大鳄徐明拍拖的消息。说那英在赴日本观看麦当娜演唱会期间,专门在东京订购了一款价值170万元的限量版手表,赠送给实德集团老总徐明,以纪念两人拍拖一周年。并指两人目前关系稳定,那英已做好嫁入徐家的准备。那英昨日在广州对媒体否认这一绯闻,并煞有介事地对媒体大发其火,说这一传闻对她造成了干扰云云。

  以祖德的火眼金睛看来,这一绯闻,十有八九是那英授意媒体炮制出来的。

  曝料名人:张国荣

  曝料时间:2006年9月13日

  曝料:张国荣并没死,他正在五台山修炼。当年张国荣正和内地一个大房地产商谈恋爱,两人感情极深,为了爱人,这个房地产商拟投资三亿元,为张国荣量身订做一部超级大戏,剧本是张国荣自己精心打造的。就在万事俱备的时候,这位房地产商因为一些不规范的商业操作被捕并判了重刑。这给张国荣带来了致命的打击,张国荣当然并不缺钱,但是,出演至爱的人为他投资的戏,对用情至深的张国荣来说,意义非同寻常。加上三亿元的投资,在当年可真称得上是超级大片,张国荣也希望凭此达到自己演艺生涯的颠峰。孰料天不遂人愿,事业、爱情,一夜之间都被雨打风吹去,张国荣由此万念俱灰,一心想出家当和尚。至于当年从文华酒店跳下的那个人到底是谁,张国荣又是怎样让所有人相信,跳下的那人是明星张国荣,老和尚说,张国荣对此绝口不提,出家人嘛,红尘往事,他既然不提,也不会有人去勉强他。

  曝料名人:刘亦菲

  曝料时间:2006年9月4日

  曝料:祖德今年早些时候,曾在博客上撰文揭密刘亦菲是超级大人妖,她在其母的一手操纵下,很早就完成了从一个小男孩到一个小女孩的蜕变。刘亦菲的年龄、性别、学历、出生地等等,都是假冒伪劣,是一个又一个谎言。她的声带,也因为变性的需要,做过大幅度的手术。这使得她的声音,有一种难以言说的怪异。

  曝料名人:阿娇(钟欣桐)

  曝料时间:2006年8月30日

  曝料:“阿娇遭偷拍”是TWINS单飞前的炒作。英皇安排《壹本便利》的记者大摇大摆进入后台,大大方方摆好摄影头,阿娇在镜头下慢条斯理地一一换衫。真相就是这么简单,没有惊心动魄的情节、没有什么蒙混过关的苦战,前后没几分钟,一出“偷拍”戏就这样波澜不惊地完成了。等到杂志出街,阿娇开始展开“眼泪攻势”,到处宣扬自己如何惨遭荼毒。

  曝料名人:李湘

  曝料时间:2006年8月10日

  曝料:李湘与李厚霖早已离婚了。当年,李厚霖把自己伪装成一个腰缠万贯的大老板,李湘一看见钻石,也不问青红皂白,就两眼发直,投怀送抱。木已成舟后,李湘才发现李厚霖不过是个打工仔,所谓的珠宝集团根本不是他的产业,换言之,李厚霖不过是别人雇请的一个职业经理人而已,荷包里根本没几个铜板……李湘当年那么高调地向全世界宣布她嫁了个钻石王子,还没两三年的功夫,言犹在耳,假如那么快就向世人承认自己上当受骗了,那一张老脸往哪搁啊?李厚霖在外面瞎搞搞,只要没被公众发现,李湘可以不闻不问,但这次不同,这次经媒体广为报道,已经闹得尽人皆知,李湘心里尽管火冒三丈,也不得不强颜欢笑,配合李厚霖一起唱戏,勉为其难地帮李厚霖擦屁股。

  曝料名人:李宇春

  曝料时间:2006年8月4日 

  曝料:李宇春因文化课太差名落孙山,与研究生无缘。李宇春成名后,丑闻不断,欺骗歌迷、一心敛财,充当天娱的爪牙招摇撞骗,无所不为,写点小球评还被曝抄袭。四川音乐学院有部分老师对学校想招李宇春读研究生一事反应非常激烈,他们上书校长,表示如果学校坚持这一媚俗之举,他们就集体辞职。要李宇春,还是要一大批优秀的、有责任感的教师,这对于川音管理层来说,是一个不能不好好掂量一下的问题。

  曝料名人:黄健翔

  曝料时间:2006年6月29日

  曝料:黄健翔因赌球和美女而发疯。黄健翔在自己的世界杯博客里多次提到自己在德国很累,体力超支,整个人处于亚健康状态。这时,有人鼓动黄健翔参与赌博,赌赢的利润包括折合一百多万人民币的奖金,另有一个德国当地名媛全程陪同三天,提供24小时全方位服务。近些天一直感到状态不佳的黄健翔一下子来了精神,处于亚健康状态的他,太需要金钱和美色的刺激了,加上他一直看好意大利队,自觉胜算很大,毫不犹豫地加入了意大利对澳大利亚这场比赛的赌球行列之中。一百多万人民币和美女的诱惑,黄健翔能不激动吗,能不为意大利队全力呐喊吗?

  宋祖德的无赖娱乐之合理性

  自从2002年9月30日宋祖德以百万元的价格拍下了“远华案”涉案保时捷,并要把它还给原主人杨钰莹开始,“宋祖德”这三个字,就成了内地娱乐圈挥之不去的“梦魇”。

  最开始宋祖德继承的是炒作大王邓建国的衣钵,他用披露演员猛料的方法来宣传自己投资的影视剧。

  从2005年开始,宋祖德炒作1.0版本升级成2.0,开始点名批评各娱乐明星,做到了定期骂人、谁红骂谁,而且谁出绯闻立马出来评论,反应之快强过任何一家媒体。从批评邓建国、冯小刚有“恶劣的炒作行为”到曝王菲女儿有兔唇,从曝李湘李厚霖假结婚到公布刘德华儿子照片,宋祖德的惊人之举让娱乐记者们都感到咋舌不已,更不用说娱乐圈人士有何感受了。

  但奇怪的是,无论宋祖德骂了谁、骂人的技术含量高或者低、骂人的字眼狠或者不狠,被骂的人从来没有跳出来回应过。宋祖德的表演开始成了独角戏,但也没有妨碍他的兴致。以前宋公是自己花钱办发布会,将记者招来公开开炮,现在他想到了更节约成本的做法——博客撰文,现在宋祖德可以随时随地对娱乐圈发表言论,网络转载量甚至超过了徐静蕾博客。虽然博客让宋祖德打击面更大了,但娱乐明星仍像约好了一样依旧表示沉默。

  在我看来,与其说宋祖德到处骂人是“愤世嫉俗”,不如说他是在变着法娱乐大众。他说过的话有些是经过设计、有些是表露真心,但更多的是在表演,毕竟作为一个娱乐圈的第三世界,宋祖德现在的状况,似乎只能破罐子破摔继续他的风格。当然还有其他几个因素,让宋祖德继续这种游戏,而不被太多人所反感。

  首先,宋祖德从2003年入行以来,行走江湖的手段便是放大炮,而且越来越惊世骇俗。

  最开始曹颖、金巧巧等受到“欺负”的明星还出面回击,但时间一长,大部分明星都能看出来,这种被骂和出面澄清的方法,大部分是互相炒作。因此大部分被骂的明星,都不愿意出面回应。如果回应,一方面会让民众怀疑宋祖德所说属实,另一方面也让宋祖德的言论再次被传播,对被骂明星是没有任何好处的。

  再者说了,宋祖德长期以骂明星为业,在民众和媒体中声誉和可信度都大打折扣,明星们当然有理由相信宋祖德的言论是没有多少人信以为真的。这一点,可以从宋祖德撰文声称张国荣没死正在庙里当和尚后,博客上笑声一片看出一些端倪。

  宋祖德自从在新浪和搜狐开博客后,他的骂人秀开始有了民众参与的可能性,这一点也可以从新浪博客682万的流量和sohu博客1331万的流量中看出来。宋祖德每篇blog里面必有名人,而且也都是制造与名人有关的非常有争议的话题,很多话题还都是会让网友吃惊。于是有人挺有人骂还有人好奇!

  宋祖德的文笔较为简练,大量短句运用让网友阅读起来非常方便。而且里面的比喻特别地有创意,语气特别地夸张,骂人的功夫更是连骂街的泼妇都不敢比,会使众多网友读起来甚至有一种糟蹋明星的快感。

  事实上,明星受粉丝追捧就可能受民众品评,从刘晓庆、巩俐到章子怡,各路明星都是在骂声中成长,另外李亚鹏和王菲爱情遭网友恶评,都能说明民众心里对明星糟蹋快感的可能,现在有个叫宋祖德的人说出了很多人敢想不敢说的话。

  娱乐圈是什么,名利场而已。简单地说名利场就是知名度和利益之间的博弈,因此在名利场人性的复杂是被放大的,事实上娱乐圈的桃色交易、情变婚变等负面新闻,在任何一个社会圈子都有可能发生,但名利场的一切被媒体放大了,被公众的窥私欲给放大了,因此这种新闻的影响力之大是一般人无法想象的。宋祖德无论是在发布会上、还是博客里说的那些话,事实上起码有一半是大实话(当然哪些是就没必要点破了),正因为他说出了一些真相,受到批评甚至攻击的明星们,也没有十足的底气证明自己的清白,当然重要的是懒得去承认,毕竟宋祖德只是过过嘴瘾。

  (本文作者为某大报资深娱乐记者)

  专家:名人也是人

  当曝料与道德相冲突时,底线在哪里?名人的隐私权谁来保护,保护在什么范围之内?带着这些问题,本刊记者请教了民法专家杨立新教授。

  名人之隐私权

  《法律与生活》:在网络文章中任意暴露别人,尤其是名人的隐私或者诋毁别人,是侵犯了他们的权利吗?对于名人而言,他们的名誉权会不会因为他们身份的不同跟普通人有所区别?

  杨立新:应该区分的是,泄漏名人的隐私和诋毁名人是两个不同的概念。诋毁侵害的是名誉权。对此,法律对任何人都是一样地予以保护,诋毁普通人构成侵权,诋毁名人也构成侵权,都是侵害名誉权。但是,我国法律对于隐私权的保护,名人和普通人是不同的。因为名人的隐私保护,有公共利益以及公众知情权等限制,因此,名人的隐私保护也受到很大的限制,而一般侵害普通人隐私权的行为,在名人身上,却不构成侵权。例如,刺探一般人的私人活动和私人信息,构成侵害隐私权,但是,刺探名人的私人活动和私人信息,在一般情况下,由于有公众知情权的限制,则不构成侵权。

  对此,无论是在网络还是在其他场合,都是一样的,并没有任何不同。

  《法律与生活》:如果侵犯了隐私权,作为当事人,应当如何去提起诉讼?诉讼主体是博客本人还是博客网站?这两者又该承担何种责任?

  杨立新:作为侵害隐私权的诉讼,如果是在博客上发生的,原告向法院起诉,可以借鉴最高人民法院1993年《关于文学作品侵权编辑出版者与作者的关系的司法解释》来确定,而不能比照记者与报刊社的关系确定,因为记者与报刊社的关系是隶属关系,作者的行为是职务行为,而博客则不是。因此,博客的行为是自己的行为,是自己要独立负责的行为,因此,博客的侵权行为应当自己负责。博客网站如何承担责任,我的意见是,博客网站对自己的发表行为,并不要承担责任,因为博客网站无法进行事实真实性的审查。但是,如果受害人已经提出博客网站发表的文章构成侵权,网站没有及时对侵权文章进行处理,采取适当措施,这种不作为的行为构成侵权,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隐私权之历史沿革

  《法律与生活》:据我们了解,我国对于隐私权的立法时间不长,以前曾经有一位媒体的记者,由于报道了某位名人的隐私,而被判处了有期徒刑。现在,大家对于此的态度宽容了。您能谈谈我国对于隐私权立法的历史演变过程吗?

  杨立新:我国的隐私权立法经历了很长的变化过程。建国以来,一直没有关于隐私权的规定,《民法通则》也没有对隐私权作出规定。1988年,最高人民法院根据司法实践保护隐私权的需要,在司法解释中规定了泄漏、宣扬他人隐私造成名誉权损害的,可以根据法律保护名誉权的规定处理,认定为侵害名誉权,这就是典型的“间接保护”方式。这种保护方式,对于保护隐私权是不完善的。2001年,最高人民法院在精神损害赔偿司法解释中,确定了对隐私利益的“直接保护”方式,对于侵害隐私的侵权行为,直接认定为侵害隐私利益的行为,确定民事责任。这是进了一大步,但是,还是没有承认隐私是一个独立的人格权。去年,也就是2005年,立法机关修订《妇女权益保障法》,明确规定了隐私是一个独立的人格权,这是立法机关第一次明确提出隐私权是一个权利。至此,隐私权可以说在我国已经是一个真正的权利了。遗憾的是,这是一部有关妇女权益保障的法律,因此也仅仅提到保护妇女的隐私权。但是,对此,应当理解隐私权是中国公民的人格权。

  现在,很少有人在隐私权受到侵犯后进行维权的基本原因在于,隐私属于客观存在的私人信息、活动和空间,这种客观存在的情况一旦被公开,则很难再恢复到原来的状态。如果要求侵权人承担责任,则可能引起新的炒作和关注,不仅不能恢复和消除,相反会使权利人的隐私进一步扩散,使伤害加深。

  隐私权之法律不足

  《法律与生活》:在网络上说出任意想说的话,是否是“公民言论自由”的表现?该自由的底线是什么?

  杨立新:言论自由是公民的基本权利,宪法予以保障,任何人也不得限制。但是,宪法也规定,任何人在行使自己的自由和权利的时候,不得侵害他人的自由和权利,这就是言论自由的底线,超出了这个底线,就是侵权行为,就要承担侵权责任。

  《法律与生活》:如果被骂之人由于某种原因不能提起诉讼,是不是就无法解决?

  杨立新:侵权纠纷的解决机制有很多,有协商,有调解,有仲裁,有诉讼。诉讼仅仅是其中一种。不起诉,也可以采取其他解决纠纷的方式进行。但是,往往诉讼是最好的解决纠纷的方法。

  《法律与生活》:对于名人隐私权而言,我国法律规定还存在哪些不足之处呢?

  杨立新:名人的隐私权保护,我国民法没有做出特别的规定,现在的司法实践是根据法理,确认了对公众人物隐私权限制的原则。在立法中,对公众人物应当做出适当的规定,明确对其权利的限制在何种程度,便于司法实践把握,也便于在生活实践中把握。现在还没有这样的规定,在民法典人格权法编中,应当规定这样的内容。

  名人子女的隐私权

  《法律与生活》:前不久,以揭露娱乐圈丑闻而著称的宋祖德在其博客内披露了王菲和李亚鹏的孩子是兔唇的事情,这事在社会上引起了很大反响。后来,大家更多地关注这个孩子。名人的孩子有隐私权吗?您如何看待这个事情?

  杨立新:涉及到名人孩子的问题,问题就不一样了。名人自己是名人,他的某些权利受到一定的限制,是因为有公共利益和公众知情权作为抗辩事由。名人的孩子不是名人,是普通人,受到法律的平等保护。泄漏名人孩子的隐私,则侵害了该孩子的隐私权,他有权保护自己的权利。如果他年龄还小,其监护人可以进行法定代理,进行诉讼。这是一种严重的侵权行为,是应当受到法律的严厉谴责。

  《法律与生活》:针对于宋祖德在博客内揭露名人隐私的行为,他甚至说,张国荣没有死,在我国某寺院出家。您对此怎么看待?在宋祖德的博客中,有很多诋毁他人人格的语言,尽管宋祖德本人曾多次表示,他博客所写的内容都有证据证明是真实的,但仅仅真实就可以吗?他的行为是否触犯我国的法律呢?

  杨立新:还是同一个问题,宣扬某些名人的隐私,是满足公众知情权的需要,但是诋毁名人的名誉,就是侵权行为。事实仅仅是隐私权的问题,但是,涉及到诋毁人格的语言,则是侵害名誉权。因此,应当看具体的言辞,是否诋毁他人,如果构成诋毁,就是民法通则规定的诽谤,是侵害名誉权的行为。

  《法律与生活》:对于侵犯隐私权而言,达到什么程度会构成刑法上的诬陷罪、诽谤罪?

  杨立新:就一般的标准而言,侵害隐私权,只要侵害了该权利,造成了权利人的损害即可构成。诬陷罪,是无中生有,栽赃陷害,以使他人受到刑罚处罚为目的,并且以使被栽赃人受到刑事追究为构成要件;至于诽谤罪,则是对名誉权的侵害,并且需要达到危害社会的程度。

  (摘自《法律与生活》半月刊2006年10月下月刊) 本刊记者 (李云虹)

 

责任编辑:刘家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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