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 徐中华)为加快我市住房保障体系建设,着力解决市民“住得上”的问题,市城建部门出台规定,今后凡集中建设的廉租住房和经济适用房将享受优惠政策。
这些优惠政策主要包括:一律免收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等各种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政府性基金;建设用地实行行政划拨方式供应,并在土地供应计划中优先安排;项目区内非经营性公共配套设施建设资金,50%从城市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和城市建设资金中划拨,50%计入房价;经营性设施建设资金,按照谁经营谁投资的原则,由经营者承担,不计入房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