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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日,记者从烟台市房管局获悉,烟台市住房调查分析报告正式出炉。调查报告显示,烟台市民户均建筑面积为81.78平方米,人均建筑面积达到29.90平方米。
据了解,烟台市住房状况调查工作由烟台市房管局牵头,公安、统计、民政等部门参与,街道办事处具体组织人员对市区进行入户调查。各县(市)按照总体部署自行组织调查工作。自从2007年1月1日开始至3月31日结束,历时3个月。调查共涉及住户708063户,房屋总建筑面积为5790.68万平方米,全面了解了烟台市(包括县、市、区)城区常住人口和非常住人口当前居住、权证发放和住房需求等情况。
据调查报告显示,目前,烟台市民户均建筑面积为81.78平方米,人均建筑面积达到29.90平方米。其中,龙口市户均和人均建筑面积均居各县市区之首,分别为102.68平方米和36.85平方米。
从户均建筑面积来看,房屋建筑面积在80平方米-100平方米的比例最大,有151899户,占21.45%;其次为70平方米-80平方米的房屋120784户,占17.06%;60平方米-70平方米的房屋117058户,占16.53%;50平方米-60平方米的房屋77876户,占11%;50平方米以下的房屋67721户,占9.56%;100平方米以上131263户,占18.54%。总体来讲,烟台市一半以上房屋建筑面积在60平方米-100平方米之间。
从人均建筑面积来看,人均27平方米至40平方米的所占比例最大,为28.19%;其次为40平方米以上的,占21.98%;人均建筑面积20平方米-25平方米的占15.28%;15平方米-20平方米的占10.55%;25平方米-27平方米的占10.46%;10平方米-15平方米的占3.64%;8平方米以下占8.79%;8平方米-10平方米所占的比例仅有1.11%。(张经双 刘志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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