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万事俱备,只等开工?
有了满意的设计,又有合理的报价。是否确认签署报价 ,就一劳永逸呢?……又未必!
报价只包含了买卖双方对价钱的协议。一些与钱无关的条件,必须要有其它合同条款规限。这些合同条款可以很冗长 ,但其实也可以很简单。一般包括以下各项:
开工日期
工伤保险责任(通常由装修公司负责)
工程期内第三者保险责任(由顾客视乎需要而定)
付款数期(即款额和到期日)
工程进度表和进度指针(通常与付款数期挂勾,即装修公司如能达到预期进度,顾客就必须按时付款)
加改工程估价方法及审批程序(通常以单价作为基础,如无单价则另行商议)
终止合同条款(即发现装修公司有任何违反法律行为,如聘请黑工,未经同意使用你的物业作其它用途等)
竣工日期(即工程大致上完成的日期,并非指百分百完成)
工程完成后的保养期
验收程序(例如签署收货的凭证)
延误罚则(指因延误而引致的额外支出如仓租等)
装修公司也可能提供标准合同供顾客使用,但合同由于出自卖方,条款多倾向维护他们的利益。还要留意合同正面或背面是否有像那些需要用显微镜才看得清的“微刻”条款。
◇◆◇ 专业做法,开心放心
做齐以上各个步骤,虽然未敢说万无一失,但总好过空口无凭。到真的出现问题时 ,总归不必只顾吹胡子瞪眼的拍桌子了。
责任编辑 刘春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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