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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母网讯 社区物业该怎么管理?经济适用房能否多建一些?社区居委会用房能否保障到位?……在昨日上午举行的“面对面话环境、心连心促发展”市房产管理局听取群众意见座谈会上,市房产管理局相关负责人与市民代表们纷纷就关系切身利益的问题展开了讨论。
再建1万套经济适用房
座谈会上,市行风监督员、烟台冰轮集团党委副书记房本瑜提出,能否多开发一些经济适用房,以保障低收入家庭有房住。
市房产管理局房改科科长刘健表示,市里已作出计划,“十一五”期间,市区将建设经济适用房不少于1万套。目前,正抓紧论证锦绣新城三期、环球地块项目的建设,争取年底达到销售条件;同时,推进联动建设的5个经济适用房项目尽快建设,努力实现供应1200套住房的目标。
房管部门将根据住房状况调查结果,加快建立多层次住房保障体系,健全与商品房开发联动的经济适用房和限价房建设机制,实行分散建设、多点供应。继续落实好以租赁住房补贴为主、住房实物配租为辅的廉租住房保障机制,确保全市2007年底前实现“应保尽保”。
居委会用房保障到位
“旧城改造后,居委会用房能否保障到位?”烟台幸福实业集团公司董事长王克发在发言中这样问道。
市房管局相关负责人答复,这个问题政府已经交给市房产管理局把关建设。目前,保障社区居委会用房已在房产建设开发中列为重点,各街道、社区可先根据实际情况,向房产管理局提出用房申请,经审批后,在建房前与开发商签订协议。提供高水平物业服务
莱山区政协委员、烟台日樱物业管理有限公司总经理曲倾璋在发言中提到,目前老城区的开放式小区较多,各项配套设施不全,管理难度较大,大部分小区没有业主委员会,物业服务项目不明确,这些问题该怎样解决?
市房产管理局局长盖少宁在答复中说,下步将重点抓好老城区物业管理体制的理顺,下放管理权责,搞好市、区两级物业管理工作的衔接。(记者 徐中华)
责任编辑 刘春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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