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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母网7月14日讯 SOHO一词源于“small office home office”,94年的时候潘石屹第一次做地产SOHO概念,许多人还不太懂,但地产SOHO还是以一种潮流在中国楼市中成长并壮大起来。但近日,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下发给各分局第14号文件:从即日起暂停为所有登记地址是民用住宅的企业办照。此规定一出,四面哗然。然而许多人却不得不承认老潘的前瞻思维,2006年初,潘易在烟台召开了“合作”发布会,从阳光100在烟台的项目开始,SOHO中国开始了商业地产的转型。这些都预示着什么?
有人说:“开发商的SOHO时代看来要终止了,至少对北京是这样的”,有人说:“14号文件的颁布实施,将对北京市房地产市场格局产生深远的影响。商住楼市场将受到毁灭性的挫折,相反,写字楼市场则将因此而得益。”以下是北京某报关于此问题的分析报道,对于烟台,我们能从中读出一些启发。
终止商住
目前,一部分工商营业大厅内已贴出告示:登记注册时凡提交的《房屋所有权证》写明房屋用途为“住宅”的,购置的商品房购房合同中写明房屋用途为“住宅”(公寓、别墅)的,《房屋所有权证》和购房合同中房屋用途的表述无法辨别为住宅或商用的(如商住、综合等),均不予登记注册。
该告示无疑是对民宅商用判了死刑。而在此前,民宅商用的现象在北京非常普遍,有关数据显示,今年前3个月,仅朝阳区注册的公司就有60%以上的办公地点在居民楼。
据悉,商住楼真正居家、办公两用的比例非常少,而只用于居家的则更少,绝大部分商住楼用于纯办公。“以现代城为例,70%的住户用于办公,而在这70%中,仅有20%的住户是既居住又办公。”
商住楼的热销最主要的原因是,由于以住宅立项,土地出让金及建安成本都小于写字楼,因此价位相对低廉。同时,由于很多购房者持有商住楼的目的为出租,其租金也较写字楼便宜很多。
影响深远
价格优势为商住楼带来了市场竞争力,并在相当长一段时间内受到购房者及中小型企业的热捧,因此也成为开发商青睐的物业类型。不久前,在朝阳区某商住楼的宣传稿中,标题赫然为“朝阳门商务楼市场风云再起,写字楼市场面临不公开竞争”。
然而这种竞争恐怕将以商务楼的彻底失败而告终了。
实际上,商住楼在北京市场上的大盛也是最近几年的事情。很多楼盘的开发时间不超过五年。然而,“九部委十五条意见”实施之后,持有物业不超过五年转让的将全额征收营业税。换句话说,很多持有商住楼的业主不仅面临着迅速萎缩的租赁市场,即使脱手也将无利可图,甚至亏本。
对于北京的这个决定,引起我市许多读者的关注,有的打来热线询问:“会不会影响到烟台,烟台会实施这种规定吗?”据悉,这份规定已引起各地方政府的关注,至于烟台何时实施尚没有定论,但业内人士仍提醒市民,在购买商住楼时要慎重思考。
编辑 刘春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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